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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四军纪念馆公开招聘游客服务中心社会化用工人员 公 告
发布日期:2016-08-01 浏览:

         因工作需要,新四军纪念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游客服务中心社会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服务意识;

2、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3、女身高163cm以上,男身高175cm以上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言谈举止大方得体;

5、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6、有一定普通话基础,发音标准,吐字清晰,声音洪亮;

7、熟悉计算机业务。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建军东路159号新四军纪念馆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16年 8月 1日至 10 日

报名地点:新四军纪念馆办公室

联 系 人:张树忠 王万军

联系电话:0515-88335706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新四军纪念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④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报名时对报名者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的身高、学历、形象等,符合要求的,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和资格复核

1、考试方式为:面试,内容为自我介绍,现场问答,普通话测试;

2、考试时间:2016年8月11日;

3、考试地点:新四军纪念馆办公区二楼会议室。

四、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用工合同,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6660463

咨询电话:0515-88335706

 

 

                                    新四军纪念馆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