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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四军纪念馆屋面、采光顶、幕墙及平台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9-21 浏览:
一、新四军纪念馆人物馆、办公区屋面、采光顶、幕墙及平台维修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二、江苏恒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盐城市新四军纪念馆。
 
 2、工程规模:一标段:屋面防水维修工程造价302626.51元;
 
二标段:采光顶、幕墙及平台维修改造工程造价300818.92元。
 
 3、质量标准: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取得“合格”质量标准。
 
 4、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四、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共为 二个 标段(一标段:屋面防水维修工程;二标段:采光顶、幕墙及平台维修改造工程)。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上述二个标段的投标。
 
本次招标内容为新四军纪念馆屋面防水、采光顶、幕墙及平台维修改造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五、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等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3、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五、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纳到江苏恒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处,并开具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七、投标报名要求
 
 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于2015年9月 21日8:30至2015年9月 25日18:00时前,带单位介绍信至江苏恒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盐马路248号水岸名都文斓园1#楼五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元。。 
 
招标人(公章):新四军纪念馆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张树忠
 
联系电话:158619911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成宗梁
 
联系电话:13951487291
 
日期:2015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