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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四军纪念馆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讲解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5-09-24 浏览:
因工作需要,新四军纪念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社会化用工讲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吃苦耐劳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本科学历,文科类专业,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5、其他资格条件:容貌端庄,形象气质佳,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口齿清楚;性格开朗庄重大方,有亲和力。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5厘米以上。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建军东路159号新四军纪念馆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15年 9月 26日至 9月 27日
报名地点:新四军纪念馆办公室
联 系 人:张树忠  汪洋
联系电话:0515-88335706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新四军纪念馆公开招聘讲解员报名表》;③身份证;④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面试费每人100元。
3、报名时对报名者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的身高、学历、容貌等,符合要求的,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和资格复核
1、考试方式为:面试、笔试加才艺展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3、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占50%、才艺成绩占20%、笔试成绩占30%。
四、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终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用工合同,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6660463
咨询电话:0515-88335706
新四军纪念馆
2015年9月22日
附件:
《新四军纪念馆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讲解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