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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四军纪念馆人物馆展陈调整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18 浏览:

         一、项目名称:新四军纪念馆人物馆展陈调整制作

     二、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地点:新四军纪念馆人物馆

2、工程规模: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17000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

3、工期要求:15个日历天,招标结束后两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日的次日作为工期开始日。

4、质量要求:质量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国家规范。

5、发包范围:具体工作量及要求见附件《投标报价表》,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特别提醒:招标人仅提供现状条件,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在投标时充分考虑。招标人不提供任何劳务、服务。

7、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额的70%;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5%;一年工程质量保证期满,且经招标人组织质保期满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剩余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订立合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资质

四、报名时间

1、信息获取: 本次招标文件和相关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新四军纪念馆” 网站(/www.n4a.org.cn/)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的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资料,招标人一律不予承认且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2、报名时间:2018118日—1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新四军纪念馆(盐城亭湖区市建军东路159号)办公区保卫部办公室。

4、报名要求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注明“本公司同意委托该代表参与新四军纪念馆主馆楼梯下吊顶施工项目投标报名”)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建筑装饰资质(三级以上)证书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建筑二级以上)和B类安全员证书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5、报名确认:经招标人预审合格者方可接受参加本次采购的报名,投标人代表填写《报名登记表》。

投标人资格以评标委员会审定为准。

逾期报名或未按上述规定报名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

五、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及要求

1、投标文件为附件《投标报价表》。

2、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及要求:请于2018123日上午10时前将投标文件装袋密封盖章后送达新四军纪念馆(盐城亭湖区市建军东路159号)办公区保卫部办公室。

3、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人报价时不得对暂定费用作任何改变,否则投标无效。

六、评标方法

1、如投标人达三家以上: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基准值,报价最接近于基准值的投标人中标。(如接近值相同,以报价低的中标;如报价相同,抽签决定中标人)

2、如投标人不足三家:则采取竞争性谈判,进行二轮报价,以报价低的中标。

七、开标

1、开标时间:2018123日上午10

2、开标地点:新四军纪念馆(盐城亭湖区市建军东路159号)办公区二楼会议室。

八、采购保证金

1.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仟元人民币

2.谈判人代表在送达投标文件前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保证金必须为现金,装袋不密封,谈判人代表现场注明采购保证金金额并签字。

4、投标人如未中标的,现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单位拒绝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招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王信龙  许晓天    

电话:051588335729

 

新四军纪念馆

2018118

附件1:人物馆展陈调整制作投标报价表

 

附件2:人物馆展陈调整制作合同

 

附件3: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